问题 | 取保候审会要检察院批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案件处理过程中所处阶段的不同,取保候审的程序亦有所差异。
在案件侦查阶段,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享有决定是否进行取保候审的权力。 而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则拥有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均可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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