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收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违规行为时,他们仍然面临着被拘留的风险。
如果这些人未获得执行机构的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县城,或者在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后未能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那么他们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同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做出深刻的反省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新的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对其实施逮捕。 此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对他们的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