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条件求和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没有被执行逮捕或逮捕以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一项保护性措施。
这项措施旨在防止这些对象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从而强迫他们提交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承诺他们会随时待命以便接受审理,并且不会逃离居住地或中断与公安机关的联系。 因此,这种措施可以理解为一种准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监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等待继续审理的临时性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实施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如果他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通常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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