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院二审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期间,犯罪者或被告人均可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这需满足法律明定的特定条件方可予以批准。
取保候审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针对未被捕获或已捕尚待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这项措施旨在禁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同时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唤,确保不会逃离现场,并对其进行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处理。 在二审审理阶段,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任一条件,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出现;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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