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是判实刑好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与“判处实体刑罚”两者间孰优孰劣,这并非能够以简略之词概述定论,而应根据个案的独特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全面考虑。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未预示着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 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须继续等待后续的司法程序及判决结果。 若在此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案件最终或许会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甚至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宥。 然而,实体刑罚则意味着被告人必须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中实际履行刑期。 通常而言,倘若案件情节轻微,被告人具有真诚的悔过表现,且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较低,那么争取较轻刑罚或者缓刑的可能性便较大。 但是,当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时,依法判处实体刑罚无疑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正原则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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