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要先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先行进行刑事拘留作为序曲。
取保候审是一种独特的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手段,在使用过程中,不需要经过刑事拘留这一环节的严格要求来作为必要限制条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在特定紧急状况下,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一种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的强制性措施。 与此相对应的,取保候审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