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申请时效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其申请期限。
一般而言,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包括但不限于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若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 如遇特殊情形,则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最多可延长至四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的申请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仍需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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