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判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案件尚无定论之前,确实存在着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依法逮捕或者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旨在防止其逃逸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而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 然而,关于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全面权衡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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