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被公诉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提起公诉,说明此案已经步入了审查起诉环节。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必然会被判定有罪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仍然存在着通过辩护以及努力争取到有利于自身的审判结果的可能性。 在此种情形之下,作为被追诉方,您应该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按照规定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同时,建议您尽早寻求律师的协助,以便他们能够深入研究相关案件资料,挖掘出对您有利的证据及情节,从而为您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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