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等待取保候审多久开庭合适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取保候审之后,开庭的具体日期并无固定的期限标准,而是往往受到若干种变数如案情的繁复性、证据搜罗状况、法院的工作日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动。
通常而言,若案件事实得以明确且证据链条完整,那么法庭有望在数个月以内予以安排开庭审理; 然而,倘若案件真实情况相对错综复杂,诸如牵涉众多证据涉及或者必需进行补充调查,则开庭审理的日期很有可能因此而需相应地延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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