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天就可以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即是否能够在实施了三天的刑事拘留之后申请取保候审,这需要依据多个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通常情况下,在实行罪犯拘留措施之后,若希望申请取保候审,必须对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行程度、可能面临的刑罚以及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相对轻微,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或者存在诸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情况,那么在实施了三天的刑事拘留之后,确实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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