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由谁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取保候审的决策机构主要有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三方。
但请注意,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负责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具体单位是有所差异的。 在案件的调查阶段,取保候审的决定权通常归属于公安机关; 而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则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决定权; 至于在案件的审理阶段,则由人民法院来作出最终的决定。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必须要全面地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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