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害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评估故意伤害罪能否实施取保候审之决定时,必须全方位考虑多种复杂因素。
一般而言,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预期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罚金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其现实状态产生的社会危害性; 另一方面,如涉及的罪犯健康状况不佳、无法自理个人生活,或者正在进行生育(孕妇)或哺乳期护理(哺乳期女性),亦可参考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当然,如果案件性质恶劣、情节极为严重,抑或是罪犯具有累犯等特殊情况,那么取保候审的适用性便会大打折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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