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内,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并无次数上的限制。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取决于每一起案件所特有的复杂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通常来讲,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比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国内单独适用的附加刑期; 亦或是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增大社会安全风险等,便有一定的可能性赢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然而,对于之前曾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却未能得到批准的当事人而言,在再次提出申请时,必须要提供新的事实依据或更为充分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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