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家属办理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案件中,可授权家属代为办理取保候审事宜。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未被逮捕或者被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依法要求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对其实施非羁押性或暂时解除羁押性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家属有权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在进行申请时,家属应向司法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资料,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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