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里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通常应向这些部门提出。
具体而言,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应该向负责案件调查侦破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若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则适宜向主管该案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 而在审判阶段,依法应当向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然而,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须满足一定的法律规定,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的附加刑; 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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