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算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逮捕。
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针对特定案件,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是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此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出现逃逸、妨害侦查、起诉及审判的情况,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席庭审。 与之相对应的,逮捕则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相关机构,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有碍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有意躲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产生潜在的社会危险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实行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对于已经具备充分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若从取保候审的角度来看已无法有效防范以下各类社会危险性时,就应当执行逮捕:(1)其可能会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2)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现实威胁; (3)有可能销毁、更改证据,扰乱证人提供真实证词的行为,或者挑战串供; (4)存在报复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的行为意图; (5)试图实施自杀或逃脱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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