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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方跨省取保候审多久开庭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通过跨省级司法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开庭审理的具体日期尚未确定,并无明确且固定的期限规定。
这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复杂性程度、相关证据的搜集状况、以及法院的工作排期等等。
通常而言,在刑事案件中,从取保候审阶段过渡到法院开庭审理,如果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那么法院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将审判期限延长三个月;
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的,则须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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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3: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