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结束后有哪些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圆满落幕之时,作为被取保候审者,您有必要履行相关的手续责任。
首先,执行机关会在期限届满前的15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决定机关,由其裁决是否解除该份取保候审令或对其进行强制措施的调整。 如决定予以解除,他们应立刻通知被取保候审者以及涉及其利益的相关单位。 在解除取保候审之际,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制作出一份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及通知书,分别送到被取保候审者、保证人手中,同时还需通知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长期居住的派出所。 若被取保候审人员在这一期间并未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的行为,亦未故意再次触犯法纪,此时在撤销取保候审、更改强制措施或者实施刑罚的过程中,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将依照法定程序出具一份《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过银行方面全额退还原先交付的保证金方式,并书面知会做出决定的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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