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7天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后的第37日起,将有机会转为取保候审的状态。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司法机构广泛采纳的侦查阶段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针对具有以下特点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首先是那些被怀疑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决定同时实行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的人; 其次是那些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避免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 再次是那些由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避免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是对于那些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 在刑事拘留后的37日内,公安机关将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 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无需进行逮捕,那么便有可能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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