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单位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这一手段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负责行使。
其中,公安机关在对案情展开深入调查的侦查阶段通常会选择采取该措施; 而人民检察院则在案件开始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才会着手使用; 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阶段则多采用这种手段。 当司法机关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时,他们必须全面权衡各种因素,包括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所需的条件,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等,从而最终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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