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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到期怎样办理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起,执行机构应于十五日前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告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做出最终决策。
若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同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相关单位。
若案件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者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则检察机关或法院需尽快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
受案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执行后,原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对继续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受案机关变更的强制措施开始执行后,应当及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原取保候审决定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执行机关应当依法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移送案件的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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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