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何时算起拘留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执行取保候审期间不应计算入拘留期限范畴之内。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概念涵盖了在刑事诉讼环节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那些未能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要进行强制措施变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期确保他们无法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通常授权他们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相应的保证书,从而保证他们可以随时应传唤到庭,而且其身体自由不会受到限制或者暂时解除上述限制。 然而,拘留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在侦查阶段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临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的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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