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卖淫是否采用强制措施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涉嫌卖淫是否采用强制措施? 对卖淫行为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构成卖淫的,处5日到15日不等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三、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哪些?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5、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行政强制措施中就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常用的方式就是行政拘留,卖淫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强迫他人卖淫或容留他人卖淫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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