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警察同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准则需得到公安机关乃至人民检察院或法院的批准与许可。
它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手段,无论在公安机关的侦查环节,还是在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都有权力依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在公安机关的侦查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便可依法决定实施取保候审。 同样地,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亦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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