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能接触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能够与家人取得联系这一问题,答案取决于特定案件的详细情形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通常而言,除非有特殊的限制条款存在,且在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各类具体要求及规定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以与家人进行适当的沟通交流。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须严格遵守如下规定:未经执法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 如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法机关进行汇报; 在接到传唤时,必须按时至指定地点报到; 禁止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产生干扰; 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他人做出虚假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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