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病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病症例如重大传染性疾病、严重心脏病有潜在生命危险、癌症后期等困扰以及丧失正常生活能力等状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给予必要的司法保护以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和权益,对符合条件者依法批准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是否应当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结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病情、医疗诊断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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