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会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侦部门在满足法定要求并具备相关条件时,有权对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专门针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执行性司法措施,须经侦查机关依据具体法律事实及情节进行权衡判断后方可决定实施与否。 通常来讲,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侦部门有可能为其启动取保候审程序: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或并处罚金等轻罪刑罚的;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现实威胁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嫌疑人,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亦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审结完毕,需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推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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