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立案还能私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未预示着整个案件已然完结。
在刑事案件正式立案之后,大多数情况下均无法进行民事调解以达成解决方案。 因为刑事案件所触及的是对于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国家法律制度的严重侵犯,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置权力属于国家司法部门,而非私人之间的协商协议能够有效处理。 然而,在某些较为轻微的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实表现出真诚的忏悔之意,他们通过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致以诚挚的歉意等方式赢得了受害者的谅解,若受害者愿意与加害方达成和解,那么双方当事人便可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即使达成和解,这并不代表案件将因此而被撤销,仅仅是在量刑过程中,该和解协议有可能作为减轻处罚的因素加以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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