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结案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尚未结案且具备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是完全有可能依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的。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作用在于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限制。 通常来讲,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确具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 又或者可能会面临交付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观感,但只要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至于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纵然患有无可治愈的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甚至包括正处于孕期或者哺育幼婴阶段的妇女,同样也能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请求; 当然,在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届满,尚无定论,难以结束审判过程时,也需要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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