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法院还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程序的审理阶段,仍旧存在着获得取保候审许可的可能性。
这是一种刑事法律规范所设定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运作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指控犯有罪行的人员的监禁。 在法院的审判环节中,若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情况; 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等等,那么他们就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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