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取保候审单位能解约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在职员工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在用人单位一般不宜行径直接解约。
此处所指之“取保候审”仅属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最终、确切的刑事审判宣判结果。 在此情形之下,作为雇主的单位应对此慎重对待,切勿贸然行事。 假设用人单位以该在职员工正处于取保候审之过程中为理由,决定终止与之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那么或许会面临着违法解除合同之法律风险。 然而另一方面,若该员工的行为举止已经严重违犯了本单位的章程制度,亦或是由于其自身本职工作所具有的特性(如关乎到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敏感领域)而要求较高,那么单位有可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决定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