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传唤是怎么传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传唤通常以书面信件或电话形式来进行通知。
国家执法机构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留下的联系方式,告知他们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前往特定地点配合调查询问(即受到讯问)。 这样的传唤目的在于确保案件的高效运作与推进,因此,已被传唤人员应该迅速赶赴指定场所,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抵达,应及时向相关单位做出解释,否则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扣押、甚至将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转变为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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