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心脏病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独立自主生活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只要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其行为并未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便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心脏病作为一种严重的慢性疾病,若患者因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其行为不会对社会构成任何威胁,那么依据此项法律条款,他们确实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程度等等诸多因素,这些都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作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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