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产一月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女性并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内,同时考虑到对其本人以及周围人群没有现实性的危害后果,则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因而,在这种特殊情形下,若确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体质适宜或正在孕哺阶段,又具备其他符合取保候审标准的因素时,即便在流产手术完成之后的一个月内,也是完全有可能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不过,最终能否得到采纳与批准,将取决于更为详细的个案情况及司法机关基于事实所做出的权威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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