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案件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经侦案件能否成功进行取保候审,这一问题需要依据详细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判断与评估。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均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合用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员;其次,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如实施取保候审而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再者,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若经侦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能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且能够保证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便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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