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在哪里交费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向主导案件的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以上各机构可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之强制措施。然而,具体的申请流程与所需递交材料可能因地区性法规和实践操作有所差异,由此,实际的申请地点以及所需支付款项也有可能因地而异。有关费用如确需缴纳,通常须于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之际一并支付,或者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通知之后,依照相关机构的指示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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