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以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明文规定,尽管实施逮捕制度,依旧保留了解除羁押状态并实施保释等候审判的可能性。此项法规明确指出,在四类特定情境之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保释候审措施。这四类特定情境分别为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具有特殊身体或身份状况,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等。因此,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依法逮捕,只要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境条件,从理论层面来看,他们仍有机会提出保释候审的申请。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批准保释候审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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