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应情形囊括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以及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对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威胁的情况等等。关于醉酒驾车的问题,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醉驾者有可能面临拘役或更轻的刑责,同时,在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时又能够保证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精神,在这种情况下,醉驾者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仍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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