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两大类状况:首先是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并打算独立运用某种附加刑的情况;其次是对于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至于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的案件情况。若一涉案人员同时卷入多项罪责之中,从法律角度而言,其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或更严峻的刑罚。假使法院、检察机构及公安部门基于评估,认定该涉案人员适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出现潜在风险,那么只要他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结合具体案情与犯罪嫌疑人的个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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