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再缓刑吗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与缓刑分别为刑事诉讼及刑法体系内两种具有各自独特性质的法律制度,两者在适用条件以及法律效果上均有所区别。前者,即取保候审,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手段,旨在在特定前提下给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临时性的人身自由,然而,他们仍然须受到法律程序的严格制约。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涵盖了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群体。而后者——缓刑则是一种刑罚执行的形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若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犯罪情节轻微且真诚悔过、不再重新犯罪,加上宣告缓刑不会给所居社区带来恶劣影响,便可考虑予以缓刑。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并非一种实质性的刑罚,而是一种刑罚执行的方式,允许犯罪分子在特定条件下无需实际服刑,但仍需接受法律的监督和考验。因此,取保候审与缓刑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其适用条件和法律效果存在显著差异。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范畴,而缓刑则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形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究竟应否采取取保候审或宣告缓刑,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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