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职位会没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要求,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上限为整整十二个月。如在执行过程中,确认已不再存在应该进行刑事追责的状况,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应立即解除先前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这就意味着,尽管因上述因素导致取保候审事项可能会终止执行,但其本身并未彻底消失。取保候审职责的结束,旨在保证法律程序的公平性与高效性,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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