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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检察院有权扣人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而在执行监视居住方面,最长也不得逾越六个月。在这段时期内,无论是对特定案情的调查、起诉还是审判工作都不得予以中止。若发现某项刑事责任并不应由相关人员承担,抑或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在解除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过程中,务必及时地将相关信息告知被取保候审者、监视居住者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法律条款,检察院在取保候审期间拥有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理的权利,然而却无权直接实施扣押行为。倘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检察院则需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因此,检察院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擅自扣押他人,但仍有权利依法开展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并且在必要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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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