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羁押期间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批准逮捕之后被拘留的期间,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话,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资格:首先,他们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事处罚方式;其次,即便他们有可能会遭受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法责罚,但若能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性的话,也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只要能够保证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最后,如果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