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传讯会不会收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强制措施,其设置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进程的顺遂开展。依照此项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分别设定为十二个月以及六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案件的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工作均不得予以中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并未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重新收押。通常而言,取保候审意味着在保障诉讼程序正常推进的基础上,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免于羁押,但同时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随时接受传唤、不得逃避侦查等。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能恪守相关规定,或者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采取收押措施以确保诉讼进程的顺利进行,则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风险。因此,是否需要重新收押主要取决于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且司法机关认为无须采取收押措施,则通常情况下不会被重新收押。反之,若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需要收押的特殊情形,则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命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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