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内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此之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适用取保候审。然而,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在监狱环境中能否实施取保候审。通常而言,取保候审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期间,为避免其继续羁押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而采取的一项暂时性措施。在监狱环境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实际羁押,故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可能需依据具体情形及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综合上述,依据现行法律,关于监狱环境中能否实施取保候审问题,需结合具体案情及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剖析,无法轻易得出确切答案。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之条件,且于监狱环境中被羁押,理论上可行使取保候审权利,然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可能需与监狱管理部门及办案机关进行充分协商后方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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