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被关押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关于被处于关押状态的人员何时可办理取保候审,未设有明文规定的具体时限。此项法规明确指出,在特定条件下,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这些特定条件涵盖了可能判处的刑罚、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孕期或哺乳期状况以及羁押期限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能否成功办理取保候审,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而非仅仅以时间为唯一考量标准。若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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