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取保候审后又判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众多强制性措施之一,其主要功能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流畅进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至第三百零八条)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这一宽严相济的手段适用于那些可能面临管制、拘役、单独适用较轻附加刑甚至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罚,但又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无应受刑事追责的事实依据,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则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根据该法第七十九条的具体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因此,在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也可能因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等原因而被解除取保候审。在解除取保候审时,必须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总而言之,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但同样存在因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而被解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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