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醉驾前科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若预计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者,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时。在此基础之上,对涉及有醉驾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进行取保候审,就需结合实际案情,对其是否满足上述条件进行深入剖析。若因醉驾前科而引发的犯罪行为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同时又符合其他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从理论层面来看,是具备取保候审资格的。然而,倘若因醉驾前科所导致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可能会引发社会危害性,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被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因此,能否进行取保候审,必须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其中包括醉驾前科的详细情况、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以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是否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若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便存在醉驾前科,也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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