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人至轻伤可以取保候审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面临拘役、管制亦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又或是被判罚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且符合采用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或者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能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或者是在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殴打他人至轻伤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因此,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述的任一情况,例如可能面临拘役、管制亦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是符合采用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情况,那么他们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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